第一百三十五章:法不外乎人情,理不外乎人心
第一百三十五章:法不外乎人情,理不外乎人心 (第2/2页)早早收摊后,兄弟二人又跟着这群起义军商贩顺着山路走到了安仁县。
先进城吃了一顿,然后跟着大部分来到校场外,准备听欧大人讲《大明律》。
此刻现场已经来了很多百姓,路边各种摊贩都在卖力的吆喝着,他们很清楚,一会儿欧大人开讲,可就不能再吆喝了,不然就等着被百姓掀翻摊位赶出仁安县城吧!
毕竟这事儿之前就发生过。
酉时一到,现场立马安静下来,就连最熊的孩子都知道,不能再闹腾了。
随着欧藏华入场,所有人全部起立,有官身者鞠躬行礼,无官身者跪地行礼,合道:“拜见欧大人!”
“免礼。”
欧藏华的声音很是温和,传到了现场每个人的耳朵里:“今日我们要讲得是《大明律》第十二卷·服舍违式。”
很多人有一个误区,以为是从明朝开始,才规定各个阶层穿衣的。
事实上,在《礼记·王制》中,就规定不同身份穿不同衣服。
西晋法典《晋令》中,就已经单独出现了服饰的篇目《服制令》,规定只有第二品以上,才可以使用服饰禁物,这些禁物包括山鹿、白勃、游毛狐、白貂领、黄貂、纯金银器等。
对于制作奇异服饰的行为,法律规定:“造异服者,依律治罪”。
随后的唐宋不断完善这套律法,《唐律疏议》第二十六卷就有“舍宅车服器物违令”,明确规定诸营造舍宅、车服、器物及坟莹、石兽之属,于令有违者,杖一百。
宋朝《宋刑统》第二十六卷就沿袭了唐律的条款,并做出了改进,规定若服饰于令有违者,杖一百。虽会赦,皆令改去之。
不过我大萌的确达到了巅峰,老朱精力之充沛,连穿衣穿鞋戴帽子都做了详细的规定。
而明太祖之所以连穿衣服都要管这么严,原因之一就是汉人衣冠不显。
《明太祖实录》就记载过,悉以胡俗变易中国之制,士庶咸辫发椎髻,深檐胡帽,衣服则为胯褶窄袖及辫线腰褶,妇女衣窄袖短衣,不服裙裳,无复中国衣冠之旧。
这也就是所谓的乱世用重典了。
“农民许衣細、纱、绢、布。农家有一人为商贾者,亦不得衣绌、纱禁官民步卒人等服对襟衣,唯骑士许服,以便于乘马故也,其不应服而服者罪之.”
“若违式膺用,有官者,杖一百,罢职不叙。无官者,答五十,罪坐家长。”
随着欧藏华的讲解,校场外不少商贾都下意识的紧了紧身上的衣服,按照欧大人的说法,他们现在已经触犯了《大明律》。
这时,一个少年郎在校场举着手跳来跳去,一副他有问题的模样。
欧藏华没有注意到他,还是左冷禅发现了,才提醒了一句。
得到允许后,那少年郎才朗声问道:“欧大人,若是我不知这条律法,穿错了怎么办?”
这个问题一出,所有人都竖直了耳朵,想听一听欧大人会怎么回来,就连陈善都聚精会神起来。
欧藏华平静的回答道:“本官以为,法不外乎人情,理不外乎人心。不知者无罪,知之者惩罚。如何判断是否知情才是关键,而这便是为官者该考虑的事情。”
陈善一听,忍不住思索了起来,感觉欧藏华说的有些道理,所谓知县,各掌其县之政令,而赏罚之。
毕竟知县不能指望大字都不认识的农民,能够理解因为穿了某种材质款式的衣服而被罚答五十这种事情。
人群中,汪澄二和殷勇十对视一眼,忍不住叹了口气,要是每一个县令都像欧大人这么靠谱,哪里会有这么多起义呢?
(本章完)